包头东河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在什么位置

2023-07-15 19:00:11twoir

司法亲子鉴定鉴定报告针对司法用途的案件审理和裁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为法院给予确凿证据,处理争议,维护司法公正。不论是明确孩子抚养权、上户口、留学、遗产继承或是财产分割,司法亲子鉴定都可以提供客观根据,维护当事人合理合法权益。

例如,有一位母亲带着自己的孩子前来包头东河司法亲子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在受理程序中,鉴定中心要求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和孩子的出生证明,同时还要求母亲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表格,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鉴定中心还会认真核对母亲的身份信息并拍照,以保证样本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那么,对于类似的情况,办理司法亲子鉴定在包头东河可以去哪里做呢?

一、包头东河附近做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在什么位置

包头市东河区万核亲子鉴定咨询中心联合全国多家权威司法鉴定所,一直以来坚持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权威性。为了保障客户的隐私和利益,采用最先进的受控条件下的实验室设备,使用严格的隔离措施进行检测,确保检验过程不受外界影响。

包头东河司法亲子鉴定办理咨询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32号【需要办理 请微信或电话预约 4001789498】,包头市东河区万核亲子鉴定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涵盖了广义的亲子鉴定、DNA验证、亲子鉴定证明等等,对于司法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二、 公证实践中应被要求做包头东河司法亲子鉴定 的情况有哪些?

所谓公证人,是指经政府执行机构认可并授权,而执行确认、宣誓或保证、见证签名、或核准文件等特定职能的公职人员。

1、父母无婚姻关系,包括母亲未婚或虽已婚而又与他人生育子女;

2、父母婚后生育子女时,父未满(22岁+181天)岁,母未满(20岁+181天)岁;

3、能够提供有出生医学证明的,结婚日期加上出生医学证明上载明的母亲怀孕时间(子女的出生孕周)与本人出生日期出入在1月以上的。比如结婚日期是2011年1月1日,出生医学证明上显示怀孕时间(子女的出生孕周)为36周,按时间推算子女出生日期应在2011年8月中旬,若是7月以前出生的,公证员就应考虑要求亲子鉴定了。

4、不能够提供有效出生医学证明的,从结婚到子女出生时间在181以内的,或从离婚后到子女出生时间302天以上的。

5、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而不办理出生公证,仍应作上述审查,不符合要求,仍需进行包头东河司法亲子鉴定;因为,在一些国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明)公证等同于出生公证;而通过出生医学证明可以证明子女是母亲所生,父亲的名字是子女出生后父母亲自己填报上去的,不能准确确认。

6、办理父母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的,应作上述审查,不符合要求,仍需进行亲子鉴定。

7、办理《未设户籍证明》公证的,应作上述审查,不符合要求,仍需进行亲子鉴定。

8、办理认领亲子公证,应作上述审查,不符合要求,仍需进行亲子鉴定。

三、 医疗鉴定与包头东河司法亲子鉴定的区别有哪些呢?

关于这些专业术语,外行人常常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但是如果跟自己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那么就很有必要了解一下了。医学会对于医疗事故的鉴定和法医机构对人体伤情、死亡原因的鉴定都是运用现代医学的理论和研究成果识别涉医案件,为司法机关提供证据的一种活动,无论是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书还是法医机构的司法鉴定书对于人民法院判决案件起着重要作用。

什么是医疗鉴定?什么是司法亲子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包头东河司法亲子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医疗鉴定与司法亲子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一、启动程序不同

医疗技术鉴定是由属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启动鉴定程序,解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是否赔偿调解问题。医疗技术鉴定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启动鉴定程序,给双方当事人一个“说法”,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鉴定属于自行鉴定。司法鉴定是独立于行政鉴定和自行鉴定之外的一种鉴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由法官启动。

二、鉴定人员组成不同

医疗鉴定人员由属地省级医学会组建省级医学专家库,地市级医学会组建属地的市级医学专家库,鉴定人员是医学专家。司法鉴定人员是由司法机构的法医主持鉴定,聘请临床医学专家参与。

     三、鉴定的组织者不同

医疗鉴定由属地的医学会负责组织,并承担鉴定事务,司法鉴定组织者是属地的司法鉴定机构。

四、鉴定的内容与目的有不同

医疗鉴定多注重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认定,司法鉴定重在解决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这种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

五、鉴定的监督机制不同

医疗鉴定的监督:一是由属地的医学会对鉴定专家进行资格审查,二是属地卫生局对专家出具的鉴定文书进行审查,三是属地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再次组织鉴定。司法鉴定的监督主要是属地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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